政策唐軍 2021-01-27 09:21:44 來源:中國房地產網
??2021年1月21日,武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官網發布了《武漢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高效利用的意見(征求意見稿)》以及《武漢市關于土地節約集約高效利用的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這也意味著,武漢市即將出臺“土地新政”。
??武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武漢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高效利用的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中提出:幾年來,雖然武漢市節約集約用地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土地粗放利用、 建設用地低效閑置現象仍然存在。為積極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根據湖北省政府《 關于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高效利用的實施意見》(鄂政發〔 2020〕 23 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武漢市實際,起草了征求意見稿。
??該征求意見稿總的要求是:按照“總量鎖定、增量遞減、流量增效、存量優化、質量提高”五量管控基本要求,進一步提高節約集約利用自然資源的思想認識,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嚴格控制建設用地規模,逐年減少新增建設用地,大力促進存量建設用地盤活利用,提升自然資源配置效率,提高自然資源利用質量,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推動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基本原則是,節約優先、合理使用,各項建設要少占地、不占或者少占耕地,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規劃引導,用途管制, 嚴格按照規劃合理利用自然資源,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標準;充分發揮市場資源配置的作用,切實保障自然資源配置的公平和效率。總體目標是,3 到 5 年內,實現自然資源節約集約高效利用政策機制、 管理能力、主要指標與經濟發展水平和市場需求相適應。到 2025 年,全市新增加建設用地量與“十三五”相比下降 20%, 單位 GDP 地耗較 2019 年下降 30%、規模降至 200 畝/億元以 下,開發區綜合容積率達到 1.35 以上。
??武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還提出,將通過強化規劃引領, 優化空間布局、嚴格剛性約束, 控制新增建設用地規模、積極盤活存量, 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強化標準約束, 提高建設項目準入門檻、發揮市場配置作用, 提升資源利用效率、實施全面監管, 強化目標考核等多項舉措推進自然資源約集約高效利用。
附文:
武漢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高效利用的意見
( 征求意見稿)
各區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近年來,我市節約集約用地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土地粗放利用、 建設用地低效閑置現象仍然存在。為積極推進我市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根據省政府《 關于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高效利用的實施意見》(鄂政發〔 2020〕 23 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意見如下。
??一、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節約集約高效利用自然資源指示,按照“總量鎖定、增量遞減、流量增效、存量優化、質量提高”五量管控基本要求,進一步提高節約集約利用自然資源的思想認識,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嚴格控制建設用地規模,逐年減少新增建設用地,大力促進存量建設用地盤活利用,提升自然資源配置效率,提高自然資源利用質量,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推動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節約優先、合理使用,各項建設要少占地、不占或者少 占耕地,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規劃引導,用途管制, 嚴格按照規劃合理利用自然資源,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標準;充分發揮市場資源配置的作用,切實保障自然資源配置的公平和效率。?
??(三)總體目標:3 到 5 年內,實現自然資源節約集約高效利用政策機制、 管理能力、主要指標與經濟發展水平和市場需求相適應。到 2025 年,全市新增加建設用地量與“十三五”相比下降 20%, 單位 GDP 地耗較 2019 年下降 30%、規模降至 200 畝/億元以 下,開發區綜合容積率達到 1.35 以上。
??二、 強化規劃引領, 優化空間布局
??(四)強化國土空間規劃管控。嚴格實施國土空間規劃, 守住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和城市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在規劃目標范圍內控制建設用地總規模;堅持先規劃再 利用,涉及空間利用的各級各類專項規劃應當符合國土空間 總體規劃,不得違反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各區和市有關部門在產業布局、結構調整、資源開發、城鎮建設、 重大項目招商選址必須符合規劃,不得突破“三線”管控。
??(五)引導產業向主體功能區集聚。加快構建全市主城做優、新城做強的主體功能區格局。中心城區要加快城市更新,盤活存量用地,優化用地結構,探索存量商業、服務業 等功能性項目升級改造,提升中心城區服務功能;光谷新城、 車谷新城、臨空新城、長江新區新城要加快園區升級改造, 促進產業向園區集聚,加快新城中心產業建設,吸引人口集聚,促進職住平衡;實現鄉村地區建設用地結構優化,通過土地綜合整治、生態用地修復、配套設施完善等措施,建設具有農業生產、生態保育、休閑游憩等鄉村綜合功能區。
??三、 嚴格剛性約束, 控制新增建設用地規模
??(六)嚴格保護耕地。全面建立耕地保護目標責任體系, 層層分解落實耕地保有量目標任務。壓實耕地保護主體責任, 各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為耕地保護第一責任人。強化永久基本農田對各類建設用地布局的約束,嚴格控制非農建設占用。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引導建設不占或少占耕地,確需占用的,在新增建設用地報批前落實耕地占補平衡。
??(七)強化增存掛鉤。加強增存聯動,加大存量建設用 地盤活力度,推進批而未供、閑置土地消化處置與新增建設 用地計劃、增減掛鉤指標使用相掛鉤。各區批而未供和閑置 土地處置率未達到目標值的,暫停除國家、省、市重點項目 和重要民生項目以外的項目用地審批,暫停新增建設用地計 劃預支和“增減掛鉤”指標使用。
??(八)完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管理。各區“十四五”期 間每年新增加建設用地量原則上不得高于“十三五”時期年均新增加建設用地量。堅持計劃跟著項目走,加大新增建設 用地計劃向實體經濟投放、向重大項目傾斜、向工業園區集中,新城區、開發區要將新增建設用地計劃的35%以上用于工業項目,確保工業用地計劃90%以上安排在工業園區。一 般項目原則上通過工礦廢棄地、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等挖 潛指標保障用地需求。
??四、 積極盤活存量, 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九)加強土地儲備供應計劃管理。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等編制年度土地儲備供應計劃,?優先將低效存量用地納入計劃,統籌謀劃土地儲備工作。
??(十) 強化土地儲備和供應。加強組織領導,推動土地儲備工作,按時完成儲備任務;儲備機構應當按照約定交地, 建立土地儲備計劃執行率和交地率考核機制;規范土地儲備 資金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完善土地儲備成本分攤規則,探索引入社會資本、金融資本開展土地儲備;創新儲備土地前期整理利用方式,建立儲備土地管護制度。
??(十一)推進低效用地再開發。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成果發布六個月內編制完成低效用地再開發專項規劃,建立市級低效用地再開發項目庫;通過低效用地再開發完善配套和 市政基礎設施,提升社區養老、托育、醫療等公共服務水平。
??(十二)加快處置批而未供土地。加強組織處置批而未 供土地工作,明確分類處置方向,加大處置力度,加快具備凈地出讓條件的地塊供地;開展征地和供地3年行動,對2020年底以前獲批土地,要在3年內全面完成批而未供土地的清零銷號工作,2020年以后獲批的新增建設用地,應在2年內完成供地工作。
??(十三)加快處置閑置土地。開展閑置土地處置專項行 動,對 2020 年底前已認定的閑置土地,要在3年內全面處置完畢;對新產生的閑置土地,嚴格按照《閑置土地處置辦 法》依法處置。
??五、 強化標準約束, 提高建設項目準入門檻
??(十四)嚴格產業用地標準。制定產業用地控制標準, 明確重點行業產業項目的投資和產出強度標準,產業用地控 制標準不得低于國家和省制定的用地控制指標以及相應行 業土地使用標準;制定園區產業準入目錄和負面清單。自 2021 年起,新簽訂供地合同的工業項目,容積率 2.0 以上的項目占比不得低于 5%,2022 年不得低于 10%,2023 年不得 低于 14%,2024 年不得低于 17%,到 2025 年不得低于 20%。
??(十五)完善招商項目工作機制。編制存量建設用地招商地圖,采取線上線下互動一體模式,實現地找項目,推進現有土地資源加快開發利用;對招商項目的投資強度、產出 水平、納稅能力、企業實力、落地風險等進行綜合審查,確保新建項目的質量。
??(十六)嚴格執行用地定額標準。充分發揮建設用地預 審對項目的前端控制作用,用地面積定額標準有浮動區間的各類建設項目,用地總面積在建設用地預審時原則上以最小 額基準線進行控制。
??六、 發揮市場配置作用, 提升資源利用效率
??(十七)完善土地資源市場配置。全面推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方式出讓;因實現公共利益和城市功能需要,出讓地塊需要設置相應條件時,不得違背公平競爭的原則,各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相應出讓條件履約監管,確保按約定落實;市自然資源規劃部門聯合各區人民政府積極推進 公建、工業項目帶規劃方案掛牌出讓,儲備機構負責依法委 托相關機構編制規劃方案,委托費用列入儲備成本;探索完善出讓、租賃、入股等多種形式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 入市,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交易市場。
??(十八)優化產業用地供給方式。推行產業用地租讓結 合、彈性年期出讓的供地方式,降低企業的用地成本,鼓勵建設多層標準廠房、高層廠房,滿足產業發展用地需求;探索增加混合產業用地供給政策,在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 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武漢臨空港經濟技術開發 區、長江新區及中法武漢生態示范城實施新型工業用地(M0) 制度。
??(十九)推行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2021 年起各區全面推行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制度,出讓前明確工業項目建設用地主要控制指標,在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公告中公布,實行凈地出讓。
??七、 實施全面監管, 強化目標考核
??(二十)全面開展節約集約用地評價。全面開展城鎮和開發區節約集約用地評價工作;加強節約集約用地評價成果運用,對節約集約用地評價排名靠前的區(開發區)給予優先安排用地計劃指標、申報國家級開發區等支持,對連3年排名后3位的區(開發區),給予通報、約談、限批用地、 追責問責等處理。
??(二十一)完善執法監管體系。實行土地執法監察網格 化管理;完善執法監管體系,建立健全覆蓋到鄉鎮(街道)、 村(社區)、村民小組的三級國土資源監管體系;推進執法關口前移,采取提前介入的工作方式,強化日常動態巡查。
??(二十二)建立目標考核制度。建立和運行土地節約集 約高效利用控制性指標考核機制,將建設用地畝均 GDP、建設用地畝均稅收、建設用地畝均固定資產投資、存量土地消化處置率、開發區綜合容積率、違法占用耕地面積比例、供地率等列入年度績效目標,考核結果納入各區黨政領導班子 政績考核內容。
央行行長潘功勝:穩妥化解大型房企債券違約風險
2023-10-23一視同仁支持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保持房地產融資平穩。土拍規則生變,或重回價高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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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城市住房價格288指數
(2023-02)1571.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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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指數 | 環比 | 同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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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 | 1569.9 | -0.97% | -0.14% |
2022.12 | 1572.1 | -0.92% | -0.11% |
2022.11 | 1573.9 | -0.12% | -1.08% |
2022.10 | 1575.8 | -0.20% | -1.01% |
2022.09 | 1579.0 | -0.02% | -0.87% |
2022.08 | 1579.3 | -0.04% | -0.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