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交易與市場 2025-12-12 10:49:02 來源:寧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城市:寧夏
- 頒發時間:2025-12-11
- 發文字號:寧建規發〔2025〕25號
- 發文機構:寧夏回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商務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廳 中國人民銀行寧夏回族自治區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寧夏監管局
- 實施日期:2026-01-12
- 效力級別:地方規范性文件
- 類別:房地產交易與市場
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8部門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寧建規發〔2025〕25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關于進一步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自治區黨委、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關于進一步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寧夏回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商務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廳
中國人民銀行寧夏回族自治區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寧夏監管局
2025年12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關于進一步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中央城市工作會議關于做好房地產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工作安排,多措并舉鞏固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向好態勢,推動房地產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措施。
??一、加大購房補貼支持。自治區財政安排資金,激勵引導市縣加大投入,對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商辦類房屋給予多種形式購房補貼。加大對多子女家庭、農業轉移人口、靈活就業人員、“以舊換新”等群體購房支持力度,多措并舉促進住房消費。(責任單位:自治區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以下不再一一列出)
??二、加強公積金政策支持。鼓勵因城施策采取以下措施制定住房公積金支持住房消費具體措施:繳存人及配偶在婚前各使用過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且已結清的,婚后可以家庭為單位再申請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繳存人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個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親屬自住住房購買與大修(包括房屋結構加固、適老助殘、節能改造等裝修的修繕、更新)、自主更新和原拆原建,以及改建期間的房租,支付所購住房需繳納的契稅;對育有3周歲以下幼兒的家庭,每年可提取一定量住房公積金用于適幼化改造;退役軍人申請公積金貸款額度在最高限額基礎上可再上浮20%;支持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繳存覆蓋面擴大至城鄉居民。(責任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人民銀行寧夏區分行)
??三、強化住房領域金融支持。發揮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作用,一個項目確定一家主辦銀行,項目開發建設、銷售等資金全部存入主辦銀行賬戶。對符合“白名單”融資條件項目“應進盡進、應貸盡貸”,主辦商業銀行要提高審批和放款效率,按照項目建設進度及時發放貸款。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要求及自身經營、客戶風險狀況等,合理確定每筆房地產開發貸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水平。鼓勵商業銀行面向引進人才、創業青年、新就業高校畢業生等開發特色化住房貸款產品,合理確定貸款期限,降低月供負擔。(責任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人民銀行寧夏區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寧夏監管局)
??四、創新住房消費場景。搶抓春節、勞動節、國慶節等時間節點,廣泛開展房博會、房車節、房屋嘉年華等促銷活動,通過在景區、商場、公園人流密集場所布展、赴周邊省市會展等,推出優惠讓利措施,激發住房消費熱情,全區每年累計開展活動不少于100場次。發揮“寧好房”房源超市平臺作用,暢通一二手房交易渠道,構建“供房—選房—購房—辦證”全鏈條“一站式”服務體系。鼓勵中介機構按照“成交價格越高、服務費率越低”的原則,實行分檔定價。(責任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市場監督管理廳)
??五、優化保障性住房供給。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多主體、多渠道建設籌集保障性住房。將公租房保障范圍從住房、收入困難的城鎮戶籍人口擴大到城鎮常住人口;保障性租賃住房面向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以及城市需要的引進人才群體;配售型保障房面向住房困難且收入不高的工薪群體。鼓勵市、縣(區)對在寧就業創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給予保障性住房租金減免。允許多代、多子女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家庭調換大面積的保障性租賃住房,超出公租房保障面積標準之外的按保租房租金收取。(責任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
??六、加快消化存量商品房。支持市、縣(區)按需回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自主確定收購的主體、面積、價格、用途。支持將納入保交房攻堅戰且主體已經封頂的在建未售商品房以及法拍商品房納入收購范圍。允許國有平臺、社會資本、教科研機構及有條件的企業參與并經營配租型保障性住房。(責任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
??七、加力推進城中村(危舊房)改造。支持采取“以購代建”“房票”安置等方式實施城中村(危舊房)改造,對采用“房票”安置的拆遷戶家庭,可保留其子女原學區資格3—6年。結合城市更新對房齡超過30年或不抗震的土木、磚木、預制板房等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通過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異地安置、抗震加固等方式治理改造,消除安全隱患。(責任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
??八、加大“好房子”供給。嚴格落實《住宅項目規范》(GB55038-2025)等標準,因城施策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給,優化小區公共服務設施用房、架空層、風雨連廊、設備平臺、陽臺、飄窗等計容標準。增加抗震性強、低容積率、低密度、配套齊全的住宅小區供給,建設“好標準、好設計、好材料、好建造、好運維”的高品質住宅。充分發揮中央補助資金和自治區財政配套資金引導撬動作用,優先把保障性住房建設成“好房子”,把具有改造潛力的“老房子”改造成“好房子”。加大“好房子”工作推動力度,自治區每年征集一批“好房子”典型案例,以新供給創造新需求。(責任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自然資源廳)
??九、精準調控土地供應。實行統籌存量和增量綜合供地,完善“人房地錢”要素聯動機制,根據人口變化、住房需求等要素,每年3月底前編制并發布住房發展年度計劃和土地供應計劃,科學確定住宅用地供應節奏。加快批而未供土地供應,支持項目分期開發、分宗開發,推動供而未建項目開工建設,挖掘存量用地潛力。充分運用土地二級市場交易平臺,推行預告登記轉讓制度,鼓勵合作開發,推進房地產用地“帶押過戶”,促進閑置土地市場化盤活。(責任單位:自治區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
??十、強化規劃設計引領。加強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管理,科學確定住宅、商業、辦公及產業等各類用地的布局、結構和規模,合理優化建筑密度、高度、容積率等規劃條件,促進產城融合、職住平衡。鼓勵土地混合開發和空間復合利用,商服用地兼容文教體衛養老等服務設施和創新創業空間的混合用地,用途轉換符合正面清單的,無需調整詳細規劃。支持已供未開工項目按照《住宅項目規范》調整規劃設計。同步完善項目周邊教育、醫療、養老、市政道路等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建設,對依法依規利用住宅小區內土地補齊基本公共服務設施的,可不增收土地價款。(責任單位: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財政廳)
??十一、盤活閑置房屋資產。對停工項目通過資產重組、轉讓、調規變性等措施加快開復工,允許企業根據項目合理開發周期分期辦理建設工程竣工聯合驗收。支持符合條件的商業、辦公用房改建為租賃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性質不變,水、電、氣、暖按居民生活類價格政策執行。在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大政方針前提下改革創新,對建筑功能轉換、土地調規變性、消防驗收和竣工備案等事項分類施策,推動問題有效解決。(責任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自然資源廳、發展改革委)
??十二、改革完善房地產開發、銷售制度。落實項目開發公司制,項目公司依法行使獨立法人權利,項目交付前嚴禁違規抽挪商品房預售資金,嚴禁抽逃出資或提前分紅。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與物業服務企業關系,依法保障物業服務企業法人獨立地位,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抽調物業服務費,不得承諾減免物業費。允許現房銷售項目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競買保證金按起始價20%繳納,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1個月內繳50%,剩余價款在取得現房銷售備案手續前繳清(最長不超過2年)。推行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備案、用地規劃、工程規劃、施工許可、竣工驗收、不動產登記等全鏈條手續“全程網辦”和“驗登合一”,2026年起實現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加快構建互嵌式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責任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自然資源廳)
??市、縣(區)可結合本地實際,一城一策、一類一策制定具體措施。
??本《措施》自2026年1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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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城市住房價格288指數
(2023-02)1571.9點
- 0.13%

- -0.91%

| 日期 | 指數 | 環比 | 同比 |
|---|---|---|---|
| 2023.01 | 1569.9 | -0.97% | -0.14% |
| 2022.12 | 1572.1 | -0.92% | -0.11% |
| 2022.11 | 1573.9 | -0.12% | -1.08% |
| 2022.10 | 1575.8 | -0.20% | -1.01% |
| 2022.09 | 1579.0 | -0.02% | -0.87% |
| 2022.08 | 1579.3 | -0.04% | -0.62% |
- 1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8部門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2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南寧市財政局 南寧市自然資源局 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關于持續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3福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銷售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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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9部門關于印發《湖南省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