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6 09:43:23
??【政策匯編】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意見,《意見》提出結合城市發展需要,統籌布局城市停車設施。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間,擴大城市停車設施有效供給。強化資金、土地等要素支撐,推進現代信息技術融合應用,提高城市停車設施智能化水平。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規范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模式推動共同投資運營停車設施。
??深圳發布《關于建筑材料價格異常波動的風險提示》,受市場等多重因素影響,水泥、砂石、混凝土、鋼材、銅材以及電線電纜等建筑材料價格普遍上漲。建設工程各方主體應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在新簽訂合同時應充分考慮施工期間建筑材料等變動因素對工程實施的影響,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保證工程按期交付使用。將加強對市場價格走勢的監測、預研和預警,充分反映市場價格波動情況,引導建筑市場主體對建材價格的變化進行科學研判。
??廣州花都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中介機構管理的通知》,提出加強房地產中介機構及房地產金融管理,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嚴禁未取得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備案證書經營、參與炒房、哄抬房價、發布虛假房源及價格信息等違法違規行為。要求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要嚴格執行區政府關于堅決遏制非法銷售和以租代售小產權房的規定,嚴禁參與、代理、銷售小產權房業務,嚴禁發布小產權房信息、廣告,嚴禁為小產權房提供經紀服務,不得配合開發主體策劃小產權房。
??海口發布《關于清理房地產開發項目可售房源的通知》,針對房地產項目尤其是商品住房項目存在捂盤惜售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厲查處、整治。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現房備案的項目,開發企業須于5月18日前一次性公開銷售全部可售房源。存在捂盤惜售行為的開發企業,將根據相關規定采取關停網簽備案等措施,對拒不整改的,將依法從嚴查處。
??湖州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要求在合理確定地價的基礎上,對熱點區域實行“限房價、限地價、競配建、競自持”的房地聯動機制。在中心城市范圍內,新購買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網簽合同時間在本通知實施之日后的,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后方可轉讓。其次提出嚴格合同更名管理,強化住房保障,加強房地產市場整治。
??寧波發布《關于明確在住房征收貨幣補償安置工作中執行限購限售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提出在市六區已有兩次及以上購買住房網簽記錄,且所購房屋面積超過被征收住房面積兩倍的,房屋征收貨幣補償協議或拆遷貨幣補償安置協議不得作為限購區域內購買住房的依據。在市六區內國有土地上住房被征收人以及集體土地上住宅被拆遷人,以無房家庭名義優先認購新建商品住房的,所購住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限售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