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2 11:26:13來源:中房網
各會員單位、區域運營管理中心:
??現將《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合作建房委員會區域運營管理中心組織管理規范(試行)》印發給你們,自2021年8月1日起生效,請參照執行。
??附件: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合作建房委員會區域運營管理中心組織管理規范(試行)
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合作建房委員會
2021年7月12日
附件:
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合作建房委員會區域運營管理中心組織管理規范(試行)
??基于《中國房地產業協會章程》、《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合作建房委員會管理辦法》制定本管理規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合作建房委員會區域運營管理中心是委員會為加強對合作建房行業規范化監管,建立區域協同發展而設立的分級分區管理機構。
??第二條 區域運營管理中心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代表委員會在轄區內展開相關工作。
??第二章 區域運營管理中心的設立與管理
??第三條區域運營管理中心經委員會理事會審議后批準設立,由委員會聘任轄區內成員單位負責人擔任中心主任,每屆任期兩年。
??第四條 區域運營管理中心需配合委員會大力發展轄區內會員單位。
??第五條 區域運營管理中心完成委員會關于轄區內合作建房機構以及項目的業務發展和監管KPI指標。
??第六條 區域運營管理中心配合委員會完成上一級單位的相關工作要求。
??第三章 機構登記以及項目備案管理
??第七條 區域運營管理中心通過調研、抽查等方式對轄區內合作建房機構以及項目進行監督管理。
??第八條 區域運營管理中心組織、聯絡轄區內合作建房機構以及項目。
??第九條 區域運營管理中心對轄區內合作建房業務進行總結,以報告形式定期匯總至委員會。
??第十條區 域運營管理中心配合委員會對轄區內合作建房機構的登記材料進行初審。
??第十一條 區域運營管理中心配合委員會對轄區內合作建房項目備案材料進行初審。
??第十二條 區域運營管理中心配合委員會對轄區內合作建房項目的金融備案材料進行初審。
??第十三條 區域運營管理中心配合委員會對轄區內合作建房機構以及項目信息報送與披露的及時有效性進行監督。
??第十四條 區域運營管理中心收取轄區內合作建房項目的管理成本費用。
??第十五條 經委員會授權,區域運營管理中心對轄區內違規合作建房機構或項目高級管理人員進行約談并對機構和項目進行現場檢查。
??第四章 自律管理
??第十六條 接受轄區內對合作建房機構或其從業人員的投訴,經委員會授權后區域運營管理中心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核實、公示。
??第十七條 根據當事人平等、自愿的原則區域運營管理中心對轄區內的合作建房業務糾紛進行調解,維護合作建房項目參與者合法權益。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管理辦法在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備案。
??第十九條 本管理辦法的解釋權屬于合作建房委員會。
??第二十條 本管理辦法于2021年8月1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