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9 11:52:51來源:麗水發布
??為認真貫徹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集聚高層次科技創新創業人才推動高質量綠色發展的意見》(麗委辦發〔2019〕54 號)精神,進一步創新人才政策措施,完善人才服務保障機制,搶抓高校畢業生招引的“窗口期”,加大高校畢業生人才引進力度,做大人才“蓄水池”,經市政府同意,11月16日,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出臺文件《關于加強引進高校畢業生工作的若干意見》。
??一、給予高校畢業生購房補貼。2020年1月1日以后,高校畢業生與市本級、蓮都區、麗水開發區企事業單位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自主創業,并在麗水市區首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五年內在麗水市區(蓮都區、麗水開發區)購買首套商品住房,且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的,給予一次性購房補貼。其中國內“雙一流”高校及海外名校 QS 排名前 100 位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生補貼標準分別為35萬元/人、25萬元/人,其他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生補貼標準分別為25萬元/人、10 萬元/人。對引進的博士研究生,按照麗委辦發〔2019〕54 號給予 50 萬元購房補貼。引進人才享受購房補貼后 5 年內其所購房產限制上市交易,未滿服務期離職的,應按未滿服務期月數退回購房補貼。
??二、鼓勵高校畢業生來麗應聘。經人力社保部門認定,對通過邀請來我市參加專場招聘交流活動,并有意愿在麗水工作的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含畢業學年學生),按照每人次不超過1000元的標準給予交通食宿補貼。
??三、鼓勵在校大學生來麗實習。鼓勵企業與高校簽訂合作協議,吸納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的在校大學生到麗水參加實習鍛煉,對提供實習崗位的單位參照就業見習基地政策給予實習補貼。
??四、支持企業外出引才。對參加組織、人力社保部門統一組織引才活動的企業,給予交通和食宿補貼。補貼標準為:省內每次1000元、華東地區每次2000元、華東以外地區每次3000元、國(境)外每次2萬元。
??五、開展典型選樹活動。每年評選 10 家引進高校畢業生示范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每年評選10名“最美高校畢業生”及若干名提名獎,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萬元、0.5萬元。
??本意見所指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及以上畢業生, 海外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本意見所指“自主創業”是指依法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雙一流’高校及海外名校QS排名”以引進人才畢業當年最新名單為準。本意見中享受政策優惠的企業是指依法登記注冊在我市且稅收貢獻屬市區范圍的企業。本意見與其他同類扶持政策有重復交叉的,按照從優、從高的原則執行。市人力社保局應會同市委人才辦、市財政局根據本意見制定操作細則。
??本意見自2020年12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適用范圍為市本級及蓮都區、麗水開發區,所需資金按現行財政體制分擔,各縣(市)可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