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24 15:24:14
??完整版報告下載:中房研協4季報:地方政策環境逐漸改善,核心指標增速下行
??總報告
??一、政策環境總體平穩 預期邊際寬松
??1. 中央層面:加強預期引導,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
??四季度,在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下,中央政治局會議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均對房地產行業表態,提出“加強預期引導,探索新的發展模式”“支持商品房市場更好滿足購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和良性循環”等。中央層面及地方政府多次召開房企座談會,摸底房企面臨困境,釋放穩企穩市的信號。
??貨幣政策保持穩健。一方面,央行連續開展逆回購操作并逐漸放量,全面下調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釋放長期資金約1.2萬億元等,以維持資金面平穩,保障市場流動性合理充裕。另一方面,MLF中標利率和5年期以上LPR保持不變,1年期LPR于12月20日小幅下調5個基點,利率水平基本穩定。央行貨幣政策委員會2021年第四季度例會指出,要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增強信貸總量增長的穩定性,增強政策的前瞻性、精準性、自主性,發揮好貨幣政策工具的總量和結構雙重功能,更加主動有為,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
??房地產金融政策邊際微調。央行、銀保監會等監管部門多次強調,金融機構要準確把握和執行好房地產金融審慎管理制度,保持房地產信貸平穩有序投放,維護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維護住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12月20日,央行、銀保監會聯合發布《關于做好重點房地產企業風險處置項目并購金融服務的通知》,并且會同國資委召集部分民營、國有房地產企業和主要商業銀行召開座談會,鼓勵優質企業按照市場化原則加大房地產項目兼并收購,鼓勵金融機構提供兼并收購的金融服務。
??強化房地產市場管理。住建部、應急管理部聯合發文,要求從嚴控制建筑高度,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人口以下城市嚴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城市嚴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最高人民法院將房屋繼承、轉讓、買賣糾紛及涉限購等宏觀調控政策類糾紛列為重點整治領域,對法拍房限購相關事項作出明確規定等。
??持續推進城市更新和新型城鎮化建設。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文提出,推進新型城鎮化標準化建設,研究制定公共資源配置標準,建立縣城建設標準、小城鎮公共設施建設標準。住建部印發《關于開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試點工作的通知》,明確在北京等21個城市或市轄區開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試點工作,為期2年,將重點探索城市更新統籌謀劃機制,探索城市更新可持續模式。
??繼續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住建部在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現場會指出,要注重把握好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的政策導向,堅持小戶型、低租金、面向新市民和青年人。要求城市應盡快確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目標,制定年度建設計劃,并向社會公布;壓力較大的大城市在“十四五”期間應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力爭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占新增住房供應總量比例達到30%及以上。
??推進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10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決定,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12月27日,全國財政工作會議提出,要做好房地產稅試點準備工作。
??2.地方層面:購房補貼政策頻出,地方政策環境逐漸改善
??人才新政和購房補貼政策密集發布。四季度,哈爾濱、東莞、岳陽、長沙、晉江、桂林、衡陽、蕪湖、荊門、玉林、昆明、海南、吉林、黑龍江、海南等多地出臺了人才新政、購房補貼、稅費減免等政策,成為地方樓市發展的重要動能。
??土地競拍規則放寬。在第三輪集中供地中,南京、杭州、蘇州、重慶、廣州等多地對土地競拍規則進行了寬松性調整,主要包括下調土地起始價、下調溢價率上限、放寬房企資質要求、降低保證金比例和首付款比例、減少或取消競自持等。
??加強房企資金監管。成都、漳州、天津、湖州等地進一步明確商品房預售款監管有關事項,確保預收款資金合理合規使用;綿陽、鎮江等地出臺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辦法,強化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大連、上海等地出臺住房租賃交易資金監管辦法,將房企資金監管擴展至租賃領域等。
??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工作。合肥、贛州、天津、廈門、嘉興、濟南、山西、遼寧等多地陸續開展了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西安、武漢、大連、廈門、杭州等地陸續發布住房租賃行業規范,加強住房租賃領域管理。
??保障性租賃住房加速推進。武漢、上海、杭州、江西、甘肅、廣西、廣東、山東等十余省市出臺了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類政策,保障性租賃住房成為各地“十四五”住房建設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