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網訊(楊洋/文)11月4日,有網友在“問政鷹潭”發帖:本人于2020年12月16日和12月18日分別向鷹潭綠地置業有限公司交納2萬元、15萬元購房意向金,用于購買綠地國際理想城二期11-23**房子,當時開發商承諾可于2021年3月份簽訂購房合同,如若不買可以全額退款。1月份問置業顧問這一兩個月可以簽合同,3月份回復要5月份才可以簽合同,5月份回復要七八月份才可以簽購房合同,10月份到售樓部追問后回復預計要2022年春節前后才能簽訂購房合同。迫于無奈,本人于10月份到該項目圍墻外實地查看,11號樓剛做好地下室底板,且現場無人做事,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推斷到2022年春節也無法簽訂購房合同,于是另做購買其他房產打算,并于10月26日到售樓部辦理退房手續。置業顧問回復由于需要10幾位領導簽字,流程較長,最快也要3-6個月才可退款流程。
??今天(11月4日)本人聯系置業顧問流程走到哪里了,回復我的退房申請才提交,而且現在流程也要5-6個月了,原因是元旦和春節。本人對退款流程需要3-6個月表示嚴重質疑,請問是多復雜的流程要走這么久,如果每個流程都這么復雜試問公司怎樣正常運營。當時置業顧問催促我交錢,我向親屬朋友借籌款兩天交齊17萬元。而到目前為止,地下室還沒有施工完成,鷹潭綠地置業有限公司在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以收取購房意向金名義變相開始賣房子,按照《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相關規定,相關部門有權對開發商進行處罰,并將違規所得返還購房者。
??鷹潭綠地置業有限公司違規收取我17萬所謂購房意向金行為已嚴重影響我的生活,向親屬朋友借的錢無法返還,父母更是擔心自己的血汗錢白白打了水漂,且由于17萬元無法立即返還導致本人無法購買其他房產。綠地集團身為國企,世界500強企業本應帶頭遵守行業規則,維護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卻在違規收取購房意向金情況下以流程過長為由拒絕及時退還普通老百姓血汗錢,本人懇請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嚴查鷹潭綠地置業有限公司違規收取購房意向金行為,督促鷹潭綠地置業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前退還給我17萬元,且支付該周期內同期中國銀行貸款利息。本人急需用錢,懇請住建局(房管局),信訪局,鷹潭日報記者能幫忙予以解決。
??11月8日,市住建局回復:關于您退還誠意金的訴求,我局已反饋至開發企業,并責令開發企業盡快退還誠意金,開發企業表示正在辦理退款流程,我局也將跟蹤督促開發企業退款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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