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8 11:23:52來源:中國信用
??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明確自2021年7月1日起,工業和信息化領域18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深化“證照分離”改革,相應采取直接取消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改革舉措。
??《通告》逐項細化工業和信息化領域18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的改革舉措。其中,取消外商投資經營電信業務審批,不再核發《外商投資經營電信業務審定意見書》,相應外資審查工作納入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審批環節;取消“第二、三類監控化學品和第四類監控化學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機化學品生產特別許可”初審環節,“第二、三類監控化學品和第四類監控化學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機化學品生產特別許可”由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初審、工業和信息化部審批,調整為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直接審批,同時明確監管措施。對食鹽定點批發和生產企業審批、電信業務經營許可、電子認證服務許可、民用爆炸物品相關許可、互聯網域名服務相關許可、道路機動車生產企業許可、監控化學品相關許可等14項,相應提出壓減審批時限、簡化審批材料、調整審批層級、優化審批流程、完善監管方式等改革要求和監管措施。
??《通告》提出,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含自由貿易試驗區所在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其他區域),對“電信業務(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實行告知承諾審批試點。企業自愿作出承諾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審批部門應當場作出審批決定。
??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通信管理局要按照《通告》有關要求抓好貫徹落實工作,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不斷提升政務服務水平。同時,要求加強對“證照分離”改革相關工作的指導,及時做好電子證照應用、規章制度制修訂等相關工作,確保改革落地見效、企業享受改革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