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qū)華豐物流園強拆風波在持續(xù)發(fā)酵。
??鄭州華豐物流園內,租戶鄭州恒信寶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簡稱“恒信寶”)與房東鄭州遠博鋼鐵有限公司(簡稱“遠博公司”)圍繞“危房鑒定”爆發(fā)激烈沖突——遠博公司以第三方機構出具的D級(整體危險)鑒定報告為由,自2024年12月起強行拆除恒信寶承租的寶馬4S店建筑;但恒信寶自行委托的兩家機構分別得出B級(基本安全)和C級(局部危險)結論,直指對方借“危房整治”之名行清退之實,為土地開發(fā)掃除障礙。
??事件中,鄭東新區(qū)建設局、房管局等部門多次以“程序合法”回應企業(yè)投訴,卻始終未實質性介入鑒定爭議。恒信寶方面指控,行政部門放任強拆行為,不僅加劇安全隱患,更涉嫌縱容企業(yè)以“危房”為借口實施商業(yè)開發(fā)。
??記者調查發(fā)現,遠博公司同期推進的“電子商務城”規(guī)劃與4S店所在地塊存在重疊,進一步坐實“以拆促建”的輿論質疑。
??2025年4月10日中房報記者前往鄭東新區(qū)建設局、應急管理局以及商都路辦事處等部門詢問該事件相關問題,截至發(fā)稿,沒有收到建設局以及應急管理局方面的回復,而商都路辦事處工作人員在電話中稱針對該事件“鄭東新區(qū)已經成立工作專班,目前正在依法推進處置工作”。
??億元4S店突遭“危房”認定
??2025年4月9日,記者實地探訪位于鄭東新區(qū)漢風路與譚南街交叉口的華豐物流園,原有的6家汽車4S店超萬平方米建筑群已被拆除大半,僅存恒信寶的寶馬4S店孤立其間。
??園區(qū)外圍正在焊接加裝防護擋板,拆除區(qū)域圍擋懸掛“房屋危險 請勿靠近”警示,入口處黃色警示牌標注“危險區(qū)域 禁止入內”。
??一處臨時搭建的“安全隱患勸導點”帳篷內,工作人員對記者詢問其身份及所屬單位始終保持沉默。
??恒信寶負責人郭先生回憶,2016年公司與遠博公司簽訂20年租約,斥資上億元將4262平方米工業(yè)廠房改造為寶馬4S店。
??2021年,為滿足品牌升級需求,在廠房內加建鋼結構二層,該改造未遭出租方及城管部門反對,周邊十余家4S店亦存在同類加建。
??轉折發(fā)生在2024年10月,遠博公司突然發(fā)函要求解除合同,附件為河南新繪檢測公司出具的D級危房鑒定報告,稱加建導致“整體危險”需立即拆除。
??同年12月9日,遠博公司在未向房管部門備案的情況下啟動拆除,現場僅張貼《商都路辦事處裝修備案表》,無任何行政許可文件。
??對此,中房報記者約訪商都路辦事處,辦事處工作人員稱“裝修報備表,是我們?yōu)榱思訌娛┕さ陌踩珯z查,了解對轄區(qū)裝修施工采取的告知性的備案措施,遠博公司沒有向我們辦事處提出過拆除申請,我們辦事處也沒有對其拆除工作進行任何審批”。
??強拆期間,辦事處與社區(qū)通過廣播喊話、發(fā)放傳單等方式阻止客戶進店,導致恒信寶周末客源銳減,售后業(yè)務量降至正常時期的三分之一。“我們的正常經營受到嚴重干擾,損失難以估量。”郭先生表示。
??三份鑒定報告四種結論的羅生門
??爭議核心在于危房鑒定的巨大分歧。
??根據中國國家標準,房屋鑒定結果通常分為a、b、c、d四個等級,分別表示房屋安全、基本安全、局部危險和整體危險。如果鑒定結果為局部危險或整體危險,需要采取相應的加固、維修或拆除等措施,以確保房屋安全。
??遠博公司依據的新繪檢測報告采用《工業(y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GB50144-2019),評定安全性為四級(D級),稱“嚴重影響整體安全”。
??恒信寶隨即委托河南世和檢測公司重新鑒定,2024年12月首次報告依據《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GB50292-2015)評定為B級(基本安全),但世和公司以“數據錄入錯誤”為由,將部分結構等級調整為C級(局部危險)和D級,引發(fā)恒信寶對鑒定獨立性的質疑。
??2025年3月,恒信寶公司再次委托國家級機構國家建筑工程質量檢測中心鑒定,結果顯示原結構和加建部分均為c級,需加固但未達拆除標準。
??報告同時指出,遠博公司的拆除行為導致房屋結構體系不完整,加劇了安全隱患。
??至此,同一建筑經三家機構鑒定出現D級、B級、C級及局部D級四種結論。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3月初,河南省住建廳專家現場論證時明確指出新繪檢測報告“流程瑕疵與采樣數據不足”,世和公司的“數據錯誤”解釋亦難服眾。
??2025年3月24日,恒信寶公司被告知,若雙方對鑒定機構無法達成一致,房管局有權指定鄭州市內一家檢測機構對房屋進行鑒定。
??面對鑒定機構選擇爭議,恒信寶明確拒絕河南、湖北區(qū)域內檢測機構,但當地房管局仍指定本地機構國安建筑公司開展鑒定,進一步激化矛盾。
??3月27日,恒信寶公司向房管局鄭東服務中心發(fā)出檢測機構異議書。表示不同意、不接受、不認可河南本地的檢測機構進行鑒定。同時,該公司還向鄭東新區(qū)建設局、鄭東新區(qū)應急管理中心,商都路辦事處以及房管局鄭東服務中心發(fā)去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申請就上述危房認定和拆遷事宜作出信息公開。
??然而,鄭東新區(qū)房管局3月31日委托的河南省國安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仍依據現行規(guī)范GB50068-2018得出D級結論。
??對此鑒定報告,業(yè)內人士告訴中房報記者“國安建筑公司的鑒定報告在‘荷載組合系數’中選用的是依據《建筑結構可靠性設計統(tǒng)一標準》GB50068-2018取值,而4S店所在廠房當時建造時依據的規(guī)范是GB50068-2001,按現行標準提高荷載要求進行鑒定,存在“用未來標準衡量歷史建筑”的不合理性。
??對此,恒信寶公司也表示對鑒定結果不接受。
??行政監(jiān)管“雙重失靈”與開發(fā)利益糾葛
??恒信寶質疑,既然新繪檢測報告已被官方認定“結論存疑”,2024年12月基于該報告的拆除行為責任該由誰承擔?
??2025年3月5日,鄭州市鄭東新區(qū)建設局向中東新區(qū)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發(fā)出《關于華豐物流園現場安全隱患判定結果的復函》,其中明確“華豐國際鋼鐵物流港冷扎板加工配送車間區(qū)域安全隱患問題可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而鄭東新區(qū)建設局下此判定的依據,也是上述這份“問題報告”。
??針對這一情況,中房報記者前往鄭東新區(qū)建設局和鄭東新區(qū)應急管理局詢問,對于該“問題報告”的鑒定結果在下達行政命令前是否進行過核實,截至發(fā)稿,未獲回復。
??此外,鄭東新區(qū)不愿具名的政府人士告訴中房報記者:“建設局的職能只能管理正在建設中的建筑,因此對于恒信寶公司所在建筑的管理,是行政亂作為。”
??對此,鄭東新區(qū)建設局某部門負責人私下向記者承認:“建設局對已建成建筑無管理權,介入屬于越權”。
??事實上,恒信寶累計通過30余次信訪、12345熱線投訴,得到的多是“程序合規(guī)”“協(xié)調處理”等模糊回應。郭先生指出:“若真為危房,政府應主動清退;若存爭議,應暫停拆除。但相關部門既未阻止強拆,也未主持重新鑒定,反而將矛盾推向司法訴訟,暴露行政不作為與亂作為并存。”
??恒信寶公司指出,遠博公司急于清退租戶的動機可能與土地開發(fā)計劃相關。
??工商信息顯示,遠博公司2024年4月在鄭東新區(qū)政務網公示“電子商務城建筑方案征求意見表”,項目規(guī)劃與恒信寶4S店地塊高度重疊。
??恒信寶公司認為,若租約以危房拆除提前解除,遠博公司可避免長期賠償,直接推進商業(yè)開發(fā)。
??記者從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鄭東新區(qū)分局證實,遠博公司確已提交“升級改造申請”,但現場拆除作業(yè)顯然超出“改造”范疇。
??更具戲劇性的是,2025年2月27日深夜,鄭東新區(qū)應急局、消防部門、商都路辦事處和建設局等部門對恒信寶公司門店進行聯(lián)合檢查,理由是接到舉報稱恒信寶公司危房危及周邊商戶,經核實,舉報人竟是遠博公司關聯(lián)企業(yè)的兩名保安。
??這場持續(xù)數月的租賃糾紛,本質是危房鑒定標準沖突、行政裁量邊界模糊與商業(yè)開發(fā)沖動的交織。當企業(yè)自行委托的鑒定結論相互矛盾,當行政部門在監(jiān)管與開發(fā)之間搖擺,暴露出的不僅是個案處理的程序瑕疵,更是城市更新中如何平衡公共安全、企業(yè)權益與商業(yè)利益的深層命題。
??截至發(fā)稿,鄭東新區(qū)“工作專班”仍表示“依法推進處置”,而恒信寶門店在強拆威脅與經營困境中,等待著這場鑒定與行政謎局的最終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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